法院生态修复实施意见(生态环境司法修复)

2024-11-16

检察机关五年督缴生态修复费多少亿?

1、数据显示,2013年1月至2018年5月,检察机关共监督补植复绿树木735875万株,增殖放流鱼苗468575万尾,恢复耕地81408亩,恢复草场9964亩,修复矿山960个,缴纳生态修复费用672627万元;联合地方政府建立各类生态恢复基地362个、面积144220亩。

2、生态修复金由检查机关监督缴纳。根据查询相关信息显示,最高检和各省级检察院充分发挥一体化办案机制作用,以挂牌督办、实地督办、开展专项监督活动等方式,加强对下指导督促,发挥办案引领作用。

3、督促保护红树林面积3921亩,保护红树林28729万株,涉案红树林总价值208767万元,涉及红树林生态总价值629647万元,现已督促责任主体补种红树林3683万株,追缴生态修复金187996万元;助力澄迈县花场湾红树林自然保护区生态保护工作成为中央环保督察整改正面典型。

4、陕西省秦岭北麓地区检察院成功办理了陕西首例破坏耕地生态民事公益诉讼案件,通过组建专案组,收集证据,召开联席会议,最终判决被告赔偿生态服务功能损失费、土壤修复费等共计41万余元,有效维护了土地资源的生态平衡。

5、笔者认为应当从以下几个方面努力:首先,污染防治要向行政责任与刑事责任相融合的行政刑法方向发展,将现行大量的行政处罚上升为具有刑事责任性质的处罚,检察机关应积极参与其中。

6、此外,普洱市委、市政府和市人大常委会都给予了大力支持,出台相关政策,推动“绿色检察”制度的全面实施。在案例实践中,如2018年景谷矿冶有限公司环境污染案,普洱市检察院成功调解,促使被告全额赔偿生态环境损害修复费用,体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量刑指导意见实施细则2022

量刑指导意见实施细则如下:量刑应当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根据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决定判处的刑罚。量刑既要考虑被告人所犯罪行的轻重,又要考虑被告人应负刑事责任的大小,做到罪责刑相适应,实现惩罚和预防犯罪的目的。

量刑指导意见对量刑的基本方法、常见量刑情节的适用、常见犯罪的量刑等内容作了原则性规定,各高级人民法院要结合当地实际,按照规范、实用、符合审判实际的原则要求,依法、科学、合理地进行细化,保证实施细则的规范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

确定量刑起点。根据污染环境犯罪的基本构成事实在相应的法定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确定基准刑。根据污染环境犯罪行为的违法性、环境污染的程度、后果等不同情节,采用连乘、同向相加、逆向相减的方法确定基准刑。 确定拟宣告刑。综合考虑全案情况,对调节后的基准刑进行再次调节,依法确定拟宣告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试行)_百度知...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误工费的赔偿标准为: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的规定,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项目有:主要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营养费、鉴定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

护理费的赔偿标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1条规定: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规定,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您好,这是案件案号的一部分:“高”代表高级人民法院,“行”代表行政判决书,“知”代表知识产权案件,“终”代表终审判决。一个完整的案号一般表示为:“(”+收案年度+“)”+法院代字+类型代字+案件编号+“号”,例如:(2015)高行(知)终字第345号。